按照年初两会关于减税降费减轻企业负担的总体要求,国家提出2016年5月1日起,全面实施“营改增”,即营业税改增值税。此次“营改增”范围扩大到建筑业、房地产业、金融业、生活服务业,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,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。
黑龙江大学实业总公司及下属企业全部涉及营改增范围,为了积极响应国家改革,对企业未来税负进行合理判断,有利于企业更好的发展,实业总公司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了“营改增”专项业务学习,对“营改增”政策进行了详细学习、解读、分析。
2016年4月6日,南岗地税局对公司所属企业进行检查指导,公司财务部门积极支持配合,地税局工作人员对公司财务管理给予了肯定并做出了具体指导,借此机会,公司财务人员也就“营改增”过渡等问题进行了详细咨询,为实现企业“营改增”顺利过渡做了全面充分的准备。